这个名字很不起眼,但这件事情却极其重大,用今天的话说,那是具有跨时代的意义。
因为这个跨时代的一条鞭法,改变了自唐朝以来延续了八百余年的税制,是中国赋税史上的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转变。
上面这段话是我在历史论文中用的,看了头晕也别见怪,毕竟这话不说也不行,把伟大意义阐述完了,下面说实在的,保证大家都能看懂:
自古以来,国家收税,老百姓交税,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,毕竟朱重八等人不是慈善家,出生入死打江山,多少得有个盼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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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么收税,各朝各代都不同,但基本上税的种类还是比较固定的,主要分为三块:
一是田税,皇帝拼死拼活抢地盘,你种了皇帝的地,自然要交钱。
二是人头税,普天之下莫非王土,天下百姓都是皇帝的子民(都是他的资源),有几个人交几份钱,这是义务。
三是徭役,说穿了就是苦力税,所谓有钱出钱,有力出力,遇到修工程,搞接待的时候,国家不但要你出钱,有时还要你出力。两手一起抓,一个都不能少。
有人可能会说,要是我那里都是山,没田怎么办呢?或者说我有田,但不种粮食,又怎么办呢?这个你不用担心,国家早就替你想好了,权利可以不享受,义务绝对跑不掉。
简单说来是有什么交什么,山里产蘑菇,你就交蘑菇,山里产木材,你就交木材,田里要种苹果,你就交苹果,要种棉花,你就交棉花,收起来放仓库,反正一时半会也坏不了。
个把“刁民”可能会问:那我要是捕鱼的渔民呢,你又没冰箱,鱼总不能放着发臭吧?
嘿嘿,放心,朝廷有办法,做成咸鱼不是照样交吗?跑不了你小子。
中国的老百姓上千年就背着这么三座大山,苦巴巴地熬日子。
实事求是地讲,在中国历史上,大一统王朝的统治者,除了某一些丧心病狂,或是急等用钱的人外,对百姓负担还是很重视的,田赋的比例基本都是二十比一(百分之五),或是十比一(百分之十),能收到五比一(百分之二十),就算是重税了。
从这个数字看,老百姓的生活在理论上,还是能够过下去的。
不过很可惜,仅仅是理论上。
说起来是那么回事,一操作起来就全乱套。
因为在实际执行中,各级官吏很快发现,能钻空子捞钱的漏洞实在是太多了:比如你交苹果,他可以挑三拣四,拿起一个,说这个个头小,算半个,那个有虫眼,不能算。你交棉花,他可以说棉花的成色不好,抵一半,你也只能回家再拉去。
这还是轻的,最大的麻烦是徭役。因为田赋和人头税多少还能见到东西,县太爷赖不掉,徭役可就不好说了,修河堤、给驿站当差、整修道路,这都是徭役,完成了任务,就算完成了徭役。
那么谁来判定你是否完成任务呢?——县太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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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就是所谓的黄鼠狼看鸡了,遇到良心好的,还能照实记载,遇到不地道的,就要捞点好处,你要没钱,他就大笔一挥——没干,有意见?这事我说了算,说你没干就没干,你能咋地?
事实证明,在当时,除了一小部分品行较好的人外,大多数朝廷官员还是不地道的,是不值得信任的,有漏洞不钻,有钱不捞,这个要求实在有点高。总之是一句话,玩你没商量。
无数的老百姓就是这样被玩残的,朝廷没有好处,全被地方包干了。
此外,这一收税制度还有很多麻烦,由于收上来的都是东西,且林林总总,花样繁多,又不方便调用。
比如江浙收上来一大堆粮食,京城里吃不了,本地人又不缺,听说西北缺粮食,那就往那边运吧?一算,粮价还不够运输费。那就别折腾了,放在粮仓里喂老鼠吧。
更头疼的是,各地虽然上交了很多东西,除了粮食,还有各种土特产,中药药材等等,却没有多少银两,这些玩意放在京城里又占地方,还要仓管费,遇上打仗,你总不能让当兵吃棉花,提几两药材当军饷吧。
而某些吃饱饭的大臣无聊之中,想了个馊主意,说既然有这么多东西,闲着也是闲着,不如拿去给京城的官员们发工资,比如你是户部正六品主事,按规定你该拿多少工资,但到发钱那天告诉你,国家现金不够,我们现在只能发一部分钱和粮食给你,剩下的用棉花抵,不过你放心,我们到市场上估算过,如果等价交换,拿这些棉花绝不吃亏。
奶奶的,老子辛辛苦苦干到头,就拿着这几袋棉花回家?老婆孩子吃什么?
必须说明,这绝对不是搞笑,自朱元璋以来,明代官员都是这么领工资的,有时是粮食,有时是药材,个别缺了大德的皇帝还给纸币(胡乱印刷的不值钱),早上领工资,下去就去集贸市场兼职小商贩叫卖的,也绝不在少数。
国家吃了亏,百姓受了苦,全便宜中间那帮龟孙了。
于是张居正决定,改变这一局面,他吸取地方经验,推出了一条鞭法。
一条鞭法的内容很多,但最主要的,是颁布统一规定,全国税收由实物税变为货币税,明白点说就是以后不收东西了,统一改收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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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一个看上去很简单的命令,却有着绝不简单的历史意义。
因为从此以后,不管是田赋、徭役还是人头税,都有了统一的标准,不是当官的说了算,交上来真金白银,有就是有,没有就是没有,不再任由官员忽悠。
当然了,根据官员必贪定律,张居正也给大家留下了后路,因为各种物品如粮食、水果、药材、丝绸,都按照规定折算成银两上缴,而折算比率虽是由朝廷掌握,但地方上自然有特殊情况,适当照顾照顾,从中捞一笔,似乎也是很正常的。
于是皆大欢喜,朝廷拿到的,是白花花的银子,老百姓也不用听凭官员糊弄,贪也好,抢也好,说好了宰一刀就宰一刀,至少日子好过点。官员们好处少了,但也还过得不错,就这么着了。
所以事实证明,越复杂的政策,空子就越多,越难以执行,王安石就大体如此,一条鞭法虽然看似简单,却是最高智慧的结晶,正如那句老话所说:
把复杂的问题搞简单,那是能耐。
张居正和他的一条鞭法就此名留青史,并长期使用,而那三座大山也一直没动窝,雍正时期实行摊丁入亩,将人头税归入田赋,才算化三为二(实际上一点都没减,换了个说法而已),徭役直到解放后才正式废除,而历史最为悠久的田赋,也就是所谓的农业税,前几年也正式得以停征。
社会主义好,这是个实在话。
张居正干的第二件事情,其实是由一封信引起的。
万历元年(1573),张居正上书皇帝,当然了,其实就是上书给他自己,在这封自己给自己的信中,他写下了这样一句话:
“月有考,岁有稽,使声必中实,事可责成。”
一个历史上鼎鼎大名的政策就此诞生,而它的名字,就是此句的头尾两字——考成。
这就是张居正改革的第二大举措——考成法。
如果你不知道考成法,那很正常,但如果你没有被考成法整过,那就不正常了,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,这个考成大致就相当于今天的考勤。
张居正搞出了一整套制度,但他很清楚,制度是次要的,执行是主要的,指望自己手下这群懒汉突然良心发作,辛勤工作,那是天方夜谭。
所以经过反复思索,张大学士想出了这个绝妙的办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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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居正的办法,就是记账。比如一个知府,每年开初就把要完成的工作一一列明,抄录成册,自己留一份,张居正那里留一份,到了年底一对,如果发现哪件事情你没做,那就恭喜你了,收拾东西准备去县城吧。
如果你到了县城依然如此,对你的处分也依然如此,直到捆被子滚蛋为止。
该法令适用范围近似于无穷大,从中央六部到边远山区,如不照办,一概都照章处理。
按照以往规律,新官上任三把火,雄心勃勃一回,烧完之后该干嘛就干嘛,所有有些官兄也不在意,以为咬牙挺一挺就过去了,可他们把牙咬碎,也没等到完事的那一天。
张居正这次是动真格的,真格到了有点恶心人的地步,比如万历三年(1576),有人反映,赋税实在太难收,你说收十万就十万,遇到欠收你让我去哪淘银子?
事实证明,张学士还是很民主的,很快,他就颁布规定,从今以后地方赋税,只要收到一定数量,就算没收全,也可以不处分。
但指标下来了,大家都高兴不起来,因为这个“一定数量”是九成。
这明摆着是把大家涮着玩,我能收到九成,还用叫苦吗?然而张先生用行动告诉大家,收不收得到,那是你的事,处不处分你,那是我的事。
第一个当火锅底料的,是山东的一群难兄难弟,运气实在不好,死收活收就是没收全,更可笑的是,其中有位仁兄,赋税收到了八成八,还是被咔嚓一刀,全部集体降级。
于是从此以后,官员们一改往日作风认真干活,兢兢业业,只求年底弄个考核合格,那就菩萨保佑了,工作效率也得以大幅度提高。
当然了,考成法能够实施,那还要靠张居正,要知道这位兄弟当年也是一路混过来的,朝廷里那些歪门邪道,贪污伎俩,他都清清楚楚,想当初他老人家捞钱的时候,下面这帮小年轻还在啃烧饼。